皇冠博彩官方网站关于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武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会发〔2018〕1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规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办会〔2019〕10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网络培训管理
我局与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在其网站“东奥会计网校”继续教育栏目中开设“东奥武汉学习专区”,持续为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费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服务。
(一)“东奥武汉学习专区”的服务对象
凡已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管理系统”)管理、且“所在地行政区划”(属地)为我市市直、各区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进入“东奥武汉学习专区”开展继续教育学习。
(二)“东奥武汉学习专区”进入方式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武汉皇冠博彩”官网(网址:/),在“会计服务”栏目下,点击“武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专区”手指图标,即可跳转进入“东奥武汉学习专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验证通过后,即可按年度选课学习。
(三)网络培训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东奥武汉学习专区”完成规定学分后,由“所在地行政区划”(属地)对应的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定期办理学分登记,不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再办理其他手续。
二、加强自考、研究等取得学分管理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关专业资格考试可以折算学分。
1.自考学分折算。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2.自考学分登记。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折算学分条件且已纳入“省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分登记由湖北省会计考办负责集中办理,不需办理其他相关手续。通过其他相关资格考试符合折算学分条件的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登录“省管理系统”,上传考试成绩等相应的佐证材料,待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完成学分登记。
(二)以会计类课题研究、发表会计类论文、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会计人才培训、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的,其学分折算标准按《办法》第十九条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省管理系统”,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待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完成学分登记。
三、加强面授培训管理
(一)开展面授培训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已在市场监管、教育、民政、税务等部门办理了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教学场所、设施;
3.拥有与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4.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5.能够完成所承担的继续教育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面授培训单位的材料报送
培训单位在组织培训开班7日前向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送培训计划及相关资料,接受市、区财政部门的监管。其中,市直主管部门、市属大型集团公司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属地(信息档案)涉及我市多个行政区划,组织培训单位向皇冠博彩官方网站(会计处)报送;社会培训机构、其他用人单位向其注册所在地的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送。
1.市直主管部门、市属大型集团公司及其他用人单位报送材料:
(1)《武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同意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培训通知;
(4)培训计划。内容包括授课时间、地点,授课内容及师资、学员人数及名册;
上述(1)-(2)项仅在首次组织培训时报送,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重新报送。
2.社会培训机构开班前应向财政部门报送以下材料:
(1)《武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登记表》;
(2)市场监管(或教育、民政、人社)、税务等部门的登记证照复印件;
(3)用于办公、培训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培训班管理、档案管理、教学质量评估管理等制度;
(5)收费项目及标准;
(6)《服务承诺书》;
(7)培训计划。内容包括授课时间、地点,授课内容及师资、学员人数及名册等。
上述(1)-(6)项仅在首次组织培训前报送,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重新报送。
培训单位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材料,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社会培训机构需签署《服务承诺书》。经市、区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培训单位方可按计划组织开班。
(三)面授培训实施
1.招收学员。培训单位在招收学员时,应先行组织拟培训学员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czt.hubei.gov.cn/),在“省管理系统”中确认其已纳入该系统统一管理且属地信息(信息档案)与培训单位相匹配。其中,市直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的学员属地信息(信息档案)应为我市所属;社会培训机构、其他用人单位招收的学员属地信息(信息档案)应与其注册所在地一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申请办理属地变更。
市直主管部门、市属大型集团公司不得招收非本行业、系统的学员;其他用人单位不得招收非本单位的学员;社会培训机构不得跨区招收学员。
2.培训管理。培训单位应按培训计划认真开展教学,落实列入计划的各项教学任务。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提前3日通知所属财政部门;强化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教师授课的考核,切实保障教学质量;实行班主任管理制度,加强考勤、拍照、录像等现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认真组织测试、考试等考核工作,保证学习成效;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培训档案至少保存12个月,不断完善培训基础管理工作。
(四)面授培训学分登记
1.学分折算。面授培训每天折算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报送资料。培训单位办理学分登记报送的资料包括:学员签到表;培训现场视频、照片;《培训学员学分登记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市、区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3.学分登记。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培训单位在培训后30日内到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集中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4.登记结果查询。学员登记完成后,学员可以通过“省管理系统”查阅本人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结果。
(五)监督管理
1.培训单位有发生下述行为之一的,财政部门停止受理其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事项,责令其限期改正:
(1)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2)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
(3)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多收费少培训。
(4)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事项时弄虚作假。
2.培训期间,市、区财政部门将随机进行实地检查。
3.市、区财政部门将不定期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培训单位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承担下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参考。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收继续教育的义务。凡符合《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规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办会〔2019〕100号)的有关规定,《办法》2018年发布当年继续教育不作要求,自2019年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应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习年度累计完成不小于60学分。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展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鄂财办会〔2021〕40号)的相关要求,通过“省管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无法享有“东奥武汉学习专区”免费培训和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四)实行属地管理的中央和省直在汉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部门(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比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接受我市财政部门监管。
(五)社会培训机构可以接受市直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其他用人单位的委托,对委托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有关资料的报送、办理学分登记等由受托单位负责,培训前除按本通知要求报送委托、受托双方的材料外,还需报送委托方出具的《委托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六)开展面授的培训单位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服从疫情防控部门的监管。鼓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下,通过“东奥武汉学习专区”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七)原我局印发的相关文件与本文相抵触的,以本文为准。
附件:1.武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登记表
2.服务承诺书
3.培训学员学分登记表
武汉皇冠博彩官方网站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
武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登记表
单位全称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单位法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教学场所、 教学设施 | |||||||||
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学历 | 专业 | 联系电话 | ||
授课教师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学历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附件2:
服务承诺书
XXXXX(单位全称)慎重承诺:
一、主动作为的承诺
(一)严格遵守《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鄂财会发〔2018〕13号)、《皇冠博彩关于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会〔2021〕1227号)的要求,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办理学分登记,依法维护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学员)的合法权益。
(二)及时更新培训内容,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兼顾系统性、前瞻性,不断提高继续教育质量。
(三)及时向学员公示培训计划、授课时间地点、收费标准等。
(四)不跨区招揽生源。学员报名时,主动组织学员在“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简称“省管理系统”)中确认属地(信息档案)为本行政区。因学员未纳入“省管理系统”管理或已纳入“省管理系统”管理但学员属地(信息档案)不是本区导致不能完成学分登记的,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五)认真执行档案管理法规,规范管理培训档案资料(含学员报名登记表、考勤签到表、测试试卷、培训学习资料及现场照片、视频等)。
(六)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学员、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禁止性的承诺
(一)不采取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
(二)不搞只收费不培训、少培训的虚假培训。
(三)不代学员签到、作答测试试卷。
(四)不泄露学员个人信息。
(五)不强行向学员推销、搭售培训教材资料。
(六)不组织学员参与国家明令禁止的公款消费、奢侈消费活动。
三、自律性的承诺
(一)违反“主动作为承诺”条款,将根据财政部门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财政部门备案,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二)若违反“禁止性承诺”条款,将及时终止培训行为,主动退出培训市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法人签章):
20 年 月 日
附件3:
培训学员学分登记申请表
培训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培训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公需科目学 分 | 专业科目学 分 | 继续教育通过方式 | 课程内容 | 备注 |
1 | 张三 | 22072319810209**** | 30 | 60 | 1 |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 | |
填表说明:
1、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的比例要求: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且须填写整数。例如:若本期培训总学分为90学分,专业科目至少为60学分。表中可分别填写60、30或70、20,但不能填写62、28。
2、继续教育通过方式:“1”代表培训方式,“2”代表非培训方式,本表均填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