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20**〕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地点) 公开举行 (案由) 一案的听证。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 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者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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