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3年以来,我市演出市场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大型演唱会市场火爆。2023年武汉市大型营业性演出爆发性增长,全年共举办大型演唱会、音乐节超50场次,观众约百万人次,每场演出上座率都接近90%,演出门票开票即售罄。2024年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呈现“淡季不淡、热度不减”的特点,演出经济呈现强拉动效应,成为拉动举办地餐饮、住宿、旅游、交通行业消费升级的新引擎,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周边食、宿、行、玩、购物等旅游消费。
(二)旅游演艺品牌凸显。目前我市大型实景旅游演艺项目有《知音号》《长江灯光秀》《夜上黄鹤楼》《木兰草原云中战歌》《汉秀》等,吸引了大批市民和游客观看体验,长江夜游已经成为我市都市旅游核心品牌,为促进我市夜游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作用。《知音号》入选了文旅部沉浸式文旅新业态示范案例名录、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夜上黄鹤楼》入选文旅部全国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
(三)演出新业态蓬勃发展。近年来,我市先后推出《省博《遇见楚庄王》、欢乐谷恺撒宫上演的全国独家“可以与演员玩的行浸式戏剧”《王国悖论日》、武汉剧院的环境式音乐剧《灯塔》、武商梦时代武演新空间的沉浸式推理音乐剧《小说》、湖北剧院的《左邻右舍·新汉派相声》、新天地壹方的《一鸣堂国潮相声》、吉庆街的天乐社相声剧场和开心麻花《偷心晚宴》等项目。这类演出形式新颖,参与性、互动性和娱乐性强,均受到市场持续追捧,为我市文旅市场注入了新活力。
二、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文旅部颁布的《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62号)》及文旅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等政策法规,以及文化、旅游等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编制原则
文件起草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原则,文件内容和制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兼顾利益相关人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没有给利益相关人带来经济负担、没有造成生产生活不便。文件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关措施经过周密论证及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提出着力建设演艺之都,加快打造文化繁荣的新时代英雄城市的目标。第一条鼓励支持演出经营单位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第二条按照规范便捷透明原则,优化演出审批手续、做好配套服务;第三条鼓励支持全国演出经营单位头部企业和领军人才落户武汉。第四条至第六条提出鼓励在汉新建演出票务经营管理一体化平台,对开展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演出申报经营单位和承办场馆,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型实景旅游演艺项目和文化演出集聚区的单位,主要依靠社会投资和门票运营的小剧场和社会演出团体,在游船上组织开展地方文化演出活动的演出经营单位等提出实施财政奖补的政策。第七条鼓励支持旅行社推出“演出+旅游”多种文旅产品,在拓宽演唱会票务渠道的同时,打造“吃住行游购娱”深度融合的文旅消费场景。同时还明确了另行制定财政奖补具体实施细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