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90042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90042号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问题
经两区人民政府共同努力,2018年1月两区协商成立了武经开发区与汉阳区合作共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共建办公室。一年多来,“共建办”为协调共建区利益分享、江堤街产业用地、黄金口建投公司融资、征地拆迁补偿、东风雷诺项目农民还建房、共建区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召开协调会20余次,向两区领导报告工作情况6次,联系召开两区领导小组联席会议1次,系统梳理和调解了一批共建区亟待解决的经济、社会和民生问题。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共建办”)的成立,为协调共建阶段亟需解决的问题及两区合作共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平台。
目前,通过双方协商在共建区税收分享问题上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共建办”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南太子湖共建区投入成本及收益进行了第三方审计,目前审计报告待两区共同认可。
关于成立由市政府牵头,市直多部门参加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事宜,建议在两区就重大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向市政府提出成立协调领导小组或者专项重大事项报告的申请,我们将积极按照市政府要求配合做好共建协调服务工作。
二、关于制定税收分享方案、落实两区分税机制问题
(一)南太子湖共建区
按2003年6月两区关于南太子湖共建的协议精神,南太子湖共建区形成的土地收益和各项税费收入,在保证中央、省、市收入后,先行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及运行成本后,形成的各项收益由武汉开发区和汉阳区实行5:5分成(经双方商定对企业进行扶持的额度除外),分成数年终由两区财税部门核定后进行结算。
据武经开发区反映,目前第三方审计机构已出具南太子湖共建区收支情况审计结论,经审计初步核算,预计未来一到两年内,南太子湖共建区可以实现收支平衡,达到共建协议所载的分享条件。汉阳区则认为,南太子湖已共建近16年,目前各项收益完全可以弥补成本投入,现已达到收益分享条件,对审计报告核定的成本内容不能完全认可。
(二)黄金口共建区
对于黄金口共建区税收分享问题,2012年两区共建协议约定:协议签订起5年内,源于园区内的所有政府税费及土地等收入形成的财力,全部要用于园区内的征地拆迁、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企业扶持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5年后在财税收入两区各占50%不变的前提下,具体分配体制由领导小组另行商定。
据武经开发区反映,目前东风雷诺项目配套建设资金缺口巨大,黄金口建投公司融资也很困难,汉阳区需共同承担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责任,现在尚难实现收益分享。汉阳区则提出,黄金口产业园的土地即为汉阳区的无形资产投入,且黄金口共建区引进的雷诺公司并未按照协议将税务关系注册在汉阳,汉阳区为共建投入了5000亩土地却至今未能分享到收益。
(三)综合意见
现行财政体制是分级分税的管理模式,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皇冠博彩官方网站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落实执行市政府的财政管理制度和具体决策。目前解决两区共建财税利益分配问题的关键仍在两个区级政府层面,财政部门将在两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配合做好后续有关财税利益调整的执行工作,在财力结算等方面为两区做好业务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会上各部门意见,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南太子湖共建区税收分享问题,鉴于目前已出具审计结果,我们建议两区区政府尽快就审计内容形成一致意见、提出合理可行的分享办法,实现南太子湖共建区的税收利益分享,市财政部门将配合做好服务工作。
2.黄金口共建区税收分享问题,鉴于双方仍有大的分歧,且2012年度双方协议曾约定“5年后在财税收入两区各占50%不变的前提下,具体分配体制由领导小组另行商定”,我们建议:不论是采取“基数加增长”方式或者其他财税分享办法解决“共建区”税收分成长效机制问题,两区区政府应本着解决实际问题、搁置原争议的原则,就如何解决现实问题实现共建共享共赢进一步磋商,争取在区与区层面最大限度地解决争议,形成一致意见,促进共建区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理顺区域内管理关系问题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汉阳共建区交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管理的通知》(武办发〔2010〕23号)精神,共建区交由武汉开发区统一管理,在不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前提下,开发区按照“办事不出园区”的原则,对共建区实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为进一步理顺共建区内党建、民生、安全生产与维稳等社会事务管理关系,建议由两区区政府报请市委、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两区对应的职能部门,按文件精神落实交接工作,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