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民政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73号),现提前下达你区2018年中央民政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届时按政策清算。具体包括: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项目代码:Z175080010001)资金 万元,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9款“最低生活保障”相应项级支出科目。
二、城乡医疗救助(项目代码:Z155080000002)资金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万元、彩票公益金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509项“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科目、彩票公益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13项“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三、优抚对象补助(项目代码:Z135080000006)资金 万元,其中: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万元、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 万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8款“抚恤”相应项级支出科目、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科目。
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项目代码:Z135080000026)资金
万元,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504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科目。
五、退役安置补助(项目代码:Z145110010019)资金 万元,其中: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资金 万元,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902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科目;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 万元,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903项“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科目。
各区要落实主体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资金投入,统筹整合资金,强化监管。同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改进和完善民生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各项民生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民政转移支付资金明细表(不发区)
2017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