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科技研发资金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皇冠博彩关于编制市直部门2022年预算和2022-2024年支出规划的通知》(武财预〔2021〕508号)文件要求,市科技局组织编制了2022年市科技研发资金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武办文〔2021〕13号)、《武汉市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实施方案(2021-2025年)》(武办文〔2021〕20号)、《武汉市科技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武财产〔2021〕708号)、《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武科〔2021〕3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以科技创新引领武汉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区域科技能力、支撑高质量发展上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二、编制原则
面向需求,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我市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战略任务,全面发挥科技研发资金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与协同创新,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动能,将创新资源有效整合到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需求领域,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聚焦重点,解决科技发展瓶颈。强化主动布局和系统布局,构建完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创新链条,整合创新资源,围绕重大目标任务、重大政策落地、重要创新领域、重点平台载体,进一步聚焦聚力,破解我市科技创新发展中的难题,推动我市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加速提升。
突出绩效,提升财政资金效益。紧扣创新链部署资金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时注重绩效目标设置,同步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22年市科技研发资金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收入预算11627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市科技研发资金支出预算1162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创新平台专项。预算资金23200万元。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鄂发〔2021〕20号)、《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武办文〔2021〕13号)、《武汉市支持湖北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政策措施》(武政规〔2021〕3号)、《武汉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武科规〔2020〕2号)、《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武科〔2021〕31号)等文件,支持湖北实验室建设;对获批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给予补贴;支持其他以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目标的创新平台建设;对科学设施和仪器开放给予补贴(科技创新券);对市级科技创新基地绩效考核优秀给予补贴。
2.知识创新专项。预算资金5200万元。落实《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武办文〔2021〕13号)、《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武科〔2021〕31号)等文件,结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实施基础研究项目,支持在汉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科学前沿探索,取得从“0到1”原创性突破;组织实施曙光计划项目,重点支持科研起步阶段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科学探索。
3.科技重大专项。预算资金5000万元。落实《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武办文〔2021〕13号)、《武汉市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实施方案(2021-2025)》(武办文〔2021〕20号)、《武汉市攻克制约重点产业发展“卡脖子”技术实施方案》(武政办〔2021〕68号)等文件,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推进院士专家引领十大高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促进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和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市内外科技资源,组织产、学、研、用协同攻关,攻克制约武汉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
4.重点研发计划。预算资金3000万元。落实《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武办文〔2021〕13号)、《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武科〔2021〕31号)等文件,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培育力度,扶优做强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培育高能级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落实《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武政规〔2021〕1号),组织实施一批人工智能创新专项项目。
5.科技企业培育。预算资金47200万元。落实《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武办文〔2021〕1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武政规〔2020〕15号)等文件,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超过有效期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贴,根据情况分年度拨付。
6.国家科技奖及科技项目配套。预算资金6000万元。落实《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武办文〔2021〕13号)、《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武科〔2021〕31号)、《武汉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武政规〔2020〕18号)等文件,对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给予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武汉地区主持获得国家科技奖的单位给予配套补贴。
7.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预算资金2000万元。落实《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武办文〔2021〕13号)、《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武科〔2021〕31号)等文件,对技术合同登记站按照技术交易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企业上年度委托开发和受让技术实现技术交易额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给予支持。
8.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预算资金10000万元。落实《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武办文〔2021〕13号)、《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武科〔2021〕31号)等文件,重点支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汉转化,支持开展中试放大、技术熟化研究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应用。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基地等机构,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对有关项目拨付尾款。落实《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武政规〔2021〕1号),对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建设给予补贴。
9.新型研发机构。预算资金2000万元。落实《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武办文〔2021〕13号)、《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武科〔2021〕31号)及相关工业技术研究院共建协议,视情况安排相关工研院一定运行经费。
10.科技金融专项。预算资金3000万元。落实《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武办文〔2021〕13号)、《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武科〔2021〕31号)等文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取信用贷款,对企业保证保险贷款利息及保费给予补助;对企业逾期的保证保险贷款,保险公司、经办银行、市科技局按比例承担逾期风险。
11.创新生态专项。预算资金2470万元。落实《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武办文〔2021〕13号)、《武汉市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实施方案(2021-2025)》(武办文〔2021〕20号)、《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武科〔2021〕31号)等文件,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新街区等给予补贴;对考核优秀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给予补贴。落实人工智能政策、大学生双创政策中孵化器相关条款。
12.大健康产业补贴。预算资金2500万元。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9〕11号),对企业自主研发并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创新产品,按照研发和产业化的不同阶段分步给予资金奖励;积极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13.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补贴。预算资金1700万元。根据《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若干政策》(武政规〔2014〕9号)、《武汉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补贴实施办法(暂行)》(武科〔2014〕195号)和《武汉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印发),落实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武汉市新能源汽车的地方配套。
14.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项目。预算资金3000万元。支持院士专家开展科技重大项目研究。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22年科技研发资金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2022年科技研发资金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六、绩效目标
1.支持创建国家级平台2个。
2.支持知识创新项目350项。
3.支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8个。
4.支持重点研发项目40项。
5.高新技术企业总数8259家。
6.技术合同成交额1000亿元。
7.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家。
8.支持工业技术研究院2家。
9. 支持院士专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项目5项、中试基地3个。
10. 开放科学设施和仪器设备9200台套。
11. 全社会科技贷款余额超过1900亿元。
12. 支持的贷款企业家数不少于120家。
13. 国家级相关配套补贴政策落实率100%。
(说明:部分后补贴资金对应的绩效目标为补贴事项发生年度完成的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过程中,局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计划管理部门加强同相关业务处室的沟通衔接,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政策,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内控管理,确保执行进度。对2022年科技研发资金需求合理测算,科学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严谨性。预算下达后,计划管理部门将组织协调各业务处室,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预算按序时进度要求严格执行。
(三)加强绩效评价,确保使用效益。结合科技研发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根据绩效评价情况进一步优化资金项目,全面公开科技研发资金相关信息,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