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及绩效目标表 | ||||||
资金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 | 项目代码 | ||||
项目主管部门 | 武汉市乡村振兴局 | 项目执行单位 | 开发指导处 | |||
项目负责人 | 李苨苨 | 联系电话 | 65683281 | |||
项目类型 | 1.部门项目 □ 2.公共项目 □√ | |||||
项目申请理由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指导全市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区域帮扶有关工作。 | |||||
项目主要内容 | 1、用于支持革命老区欠发达街道(乡镇)基础、公共服务等设施建设 | |||||
项目总预算 | 项目当年预算 | 22,020.00 | ||||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 2020年22020万元,2021年22020万元。 |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项目 | 金额 | ||||
合计 | ||||||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2,020.00 | |||||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 22,020.00 | |||||
2.事业收入 | ||||||
3.上级补助收入 | ||||||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6.其他收入 | ||||||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8.上年结转 | ||||||
其中: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 ||||||
项目支出预 | 项目支出 | 项目支出明细 | 金额 | |||
支持革命老区欠发达街道(乡镇)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资金 | 6,000.00 | |||||
支持革命老区欠发达街道(乡镇)特色产业项目建设资金 | 11420.00 | |||||
大别山试验区发展资金 | 2,000.00 | |||||
促进革命老区发展资金 | 800.00 |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奖补资金 | 1800.00 | |||||
测算依 | 1.由各区统筹用于革命老区欠发达街道(乡镇)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电力及网络设施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 |||||
项目绩效总目标 | 2022年,确保我市农村不发生致贫返贫现象,老区贫困地区基础、公共服务等设施明显改善,村集体经济发展明显。 | |||||
项目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革命老区欠发达街道(乡镇)特色产业项目数量 | ≥5 | 推动革命老区欠发达街道(乡镇)经济发展,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每区建设不少于5个特色产业项目。 | ||
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 | 880个革命老区村 | 改善880个革命老区村生产生活条件。 | ||||
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数量 | ≧9 | 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强化建设不少于9个特色(扶贫)产业园。 | ||||
质量指标 | 致贫返贫率 | 0 | ||||
特色产业项目质量达标率 | 100% | 项目选择、资金使用精准,建成后可带动至少1个脱贫村村集体经济年增收10万元以上。 | ||||
特色产业园产业带动效应率 | 100% | 有效带动周边2个以上的行政村(其中至少1个脱贫村),种养核心区面积100亩以上,联结带动农业产业面积1000亩以上。 | ||||
区级、乡镇级、村级项目及资金安排公示公告公开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95% | ||||
成本指标 | 预算支出控制率 | ≥98%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 | ≥1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脱贫人口稳定脱贫 | 无致贫返贫人口 | ||||
乡村振兴工作媒体宣传报道 | 有省级以上媒体宣传3篇以上 | |||||
可持续影响 | 建立防止致贫返贫长效的政策保障机制 | 作用明显 | ||||
社会公众或服务 | 脱贫人口满意度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