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财政局多措并举促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有效应用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建立三项机制,积极落实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形成资金管理良性互动。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项目单位,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评价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反馈整改措施,并报送《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和佐证资料。区财政局对被评价部门整改情况跟踪落实,督促整改到位,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用好绩效管理结果,确保“结果有反馈、反馈有回应、回应有效果”。
二是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关联导向机制,确保资金分配有据可依。坚决落实《青山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进一步引导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向绩效管理要财力、要效率。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单位,优先做好预算保障;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适当调整项目类别或者相应调减项目预算。在全区2024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根据上年度绩效运行监控及财政评价结果,适当压减8个部门预算控制数,打破预算资金分配固化格局。
三是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公示机制,实现资金使用阳光透明。对绩效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和形式进行规范,组织对区属部门整体支出和一级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情况进行公开,督促各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绩效评价信息透明度。全区非涉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