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财政局科学统筹推进街道财政所农村经管业务移交工作
武汉市江夏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关于《江夏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江夏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延伸派驻机构下放街道和人员隶转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部署安排街道财政所农村经管业务移交工作。涉及改革的十个街道财政所负责人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多管齐下、扎实推进移交工作,保证任务圆满完成。
一、明确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江夏区财政局下发《关于街道财政所农村经管业务工作移交的通知》,明确移交范围包括涉及农村财务管理、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工作及相关档案资料,由涉及改革的十个街道办事处确定接交的具体人员。
二、精心组织,领导挂帅指挥督办。各街道财政所积极准备档案清理,目前已有五里界、安山、法泗、金口、舒安五个财政所按照统一制定的《街道财政所农村经营业务相关职能事项和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完成了经管业务工作的移交,区财政局和相关街道分管领导为监交人。
三、协调配合,加强街道对接合作。对农村经管业务尚未移交的财政所,局挂点包所领导加强对移交工作的督办,加大与相应街道办事处沟通力度,督促街道加快转隶人员到岗工作,为财政所农村经管业务移交创造条件,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确保档案资料没有流失,确保全区街道财政所农村经管业务移交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