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全面实施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洪山区财局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开展,目前全区68家一级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全部完成内控数据填报工作,全区自评总评分为90.03分。
一是抓组织领导。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建设、资产管理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洪山区内控工作协调小组,并指定区财政局由全区为内控工作的牵头单位。全区部办委局行政事业单位均按要求,成立由各自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内控实施领导小组,督促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实施工作。
二是抓宣传教育。集中15天时间,会同宣传、教育、司法等部门,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理解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全区组织专人编写内控规范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目标、遵行原则等资料1000余份,下发到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帮助部门掌握程序方法和标准。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相关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抓典型引导。洪山区财政局作为全区的牵头单位,主动承担起全区的内控全面实施的试点单位,先后多次研究部署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并成立专门组织负责完成试点工作,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试行)》为基础,制定“1+6”制度体系和相关操作规程。要求岗位人员对制度、措施、流程做到应知应会,并能熟练地开展工作。
四是抓督导落实。结合全区的特点,认真分析内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重点单位、关键岗位做到“三查”,即:开展每年定期联合普查,对全区的68家行政事业的财务信息进行全面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开展专项经济活动随机抽查,针对去年救灾、抗涝需要拨付的抗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有效地保证抗灾资金的使用效率;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单独调查,凡是有纪检监察要求协查的、群众公开举报的问题,及时派人检查,有效地做好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