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金港新区财政办“四个结合”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宣传
为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知晓率,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形成认同感。江夏区金港新区财政办立足基层财政工作实际,采取下村设立政策咨询点,发放中央、省委两个1号文件等政策资料的形式,扎实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做到了“四个结合”。
一是把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在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中,财政办全体干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对6户帮扶对象送去春耕生产和生活物资,尽其所能帮助解决当前困难;针对实情,找准“贫”根,抓住“困”源,一户一档,一户一策,因户施策,对症下药,制定脱贫路径,确保按期完成精准扶贫工作任务。
二是把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重点对村级征地拆迁档案资料整理,村级财务按季公开,资源性资产台帐、固定资产明细登记簿信息变更,银行存款日记账、村民主理财一月一议制度执行等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把法规政策讲透,把工作做实,指导村级财务依法依规管理。
三是把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与落实财政专管员制度相结合。建立完善财政专管员“五制”管理机制,即:包村覆盖制、信息公开制、名片发放制、岗位到村制,下村工作日志制。按照“岗位在村、重在服务、责任连心”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专管员职责作用,搭建基层财政与农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打通财政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把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与强化村级财政资金监管相结合。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职责通知要求,对支农项目建设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支出时必须具备施工合同、正式税票、验收单、村级收据、项目建设前后实地照片五要素,方可支出,直达到施工单位或个人,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对涉农补贴款、民政优抚款、村干部报酬、“三清洁”人员工资、农户征地拆迁补偿款等涉及个人款项,严格执行登记造册、农户签字、财政审核的程序,实行资金直达制度,严禁套取专项资金行为发生;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在完善基础数据库基础上,实行“一卡通”方式发放到户;对村级发包、接受捐赠等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禁止坐收坐支行为发生。